北京市工人1998年社保能补交。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,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。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,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内容。
北京市工人1998年社保能补交。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,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。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,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