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卫在岗执勤时严格执行“三查”
1)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:
证件是指工作证、身份证等。查验证件首先要查验其真伪和时效性,看有无伪造、窃用之嫌。假证件的种类通常有三类:伪造、涂改、冒用。
2)查验出入车辆:
凡遇非客户单位的车辆进出大门时,保安人员应示意停车,问明情况,检查核对,如遇外部车辆不按示意停车,强行驶入的,须牢记车辆型号和牌号,及时报告带班员或队部值班员,迅速查找,尽快弄清情况,以防发生意外。
3)查验内部职工:
门卫保安对内部职工出门所携物品有所怀疑时,可先将其请到门卫室,比较策略地说明意图,有礼貌地要求对方说出所携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型号等,并请他自己将包打开,拿出里面的物品。
如果遇到内部职工不合作,拒绝自己开包接受检查,保安人员绝对不能动手强行打开对方的包,而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前来处理。
门卫在执勤时要“四勤”
1)眼勤:
即对眼前的事物留心观察,即使并不引人注目,可能与门卫服务关系不大的事情,也要收入眼底,并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,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疑点。
2)脑勤:
即要经常思考问题,对眼睛观察到的现象进行分析,从中发现不合常理、违背规律、相互矛盾的地方。
3)腿勤:
对于门卫保安范围内出现的一些情况、问题,须亲自去了解、解决。比如,大门处发生塞车,要亲自去疏通;发现有人在大门周围聚集,应立即做工作让他们离开。
4)手勤:
指对出人大门的人员、车辆、物品的查验,必须亲自动手,不能敷衍塞责,应付差事。









